2009年9月26日 星期六

史上頭一遭!!為了要不要生孩子,夫妻鬧上法院!!

史上頭一遭!!為了要不要生孩子,夫妻鬧上法院!!


有一天的夜間門診,有一個女病人進診間就嚎啕大哭,我嚇了一跳,問她為什麼要痛哭流涕?她說「蔡醫師你幫我開一張診斷證明」,我問她為什麼要開診斷證明?我翻了一下病歷,發現她曾經來我們醫院打過排卵針,她說我現在跟丈夫在打官司互相控告,因為我先生控告我不想幫她生孩子,我連忙好言相勸:她們夫妻一場是一百年來俢來的福氣,為什麼只為了要不要生孩子夫妻要上法院呢?回想這對夫妻第一次來門診的時候,太太年紀有點大已經45歲了,家中有一個女孩子,可是丈夫要太太幫他生一個男孩子(傳宗接代?),所以有一天就押著太太來我的門診,兩人只為了要不要打排卵針就在門診吵起來,我覺得非常的訝異,建議他們回去再考慮,要不要打排卵針,丈夫很堅持,太太說:這個女孩好好教育,也是一樣是個人才,我在旁邊贊同太太的講法,男孩女孩都一樣,只要是好好的教育將來也可能成陳敏薰、殷琪呀!看你怎麼教育她,教育比養育重要,丈夫堅持要太太打排卵針,後來打了3天排卵針之後他們就不了了之,這位太太要我開證明,證明她的確有來我們醫院打過排卵針,做過人工助孕,表示:她曾經在生孩子傳宗接代這件事情努力過,不是沒有努力過,而她丈夫在法院告她的是太太不履行傳宗接代的任務,這我也覺得很好奇,1.這位太太有幫這位先生生一個女孩子2.這個先生也曾經陪著太太來我們醫院打過排卵針,做人工助孕,怎麼說太太不幫她完成傳宗接代的義務呢?更何況太太又不是拿來生孩子的機器,怎麼可以用這件事情來做為告訴的一個理由,太太邊說邊哭,我們連忙告訴這位太太,做為夫妻是百年來俢的福分,千萬要珍惜,用不著要上法院,撕破臉,太太說沒辦法已經上法院了,沒辦法挽回了,這讓我非常的感慨,在2005年3月30日有一個KELLY的網友在本院的網頁問我說,因為她這一次在某一家醫院做試管嬰兒,將會在3月31日驗孕,如果沒有成功她真的非常的害怕,因為她的婆婆已經跟她下最後通牒(離婚??),這位網友很悲慘的說「我用我後半的婚姻做賭注」,為什在華人地區,太太就一定要兼負生而育女的重責大任呢?這是不公平的,不過我當醫師這麼久也還是第一次看到丈夫為了太太不傳宗接代,把太太一狀告到法院,這恐怕在台灣史上頭一遭吧!法官要怎麼判,恐怕要費思量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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